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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山鋁業(yè)因土地使用稅額征收標準的調整,公司與控股股東南山集團簽訂《土地租賃補充協(xié)議》,相應的調整相關租金。此外,因建設22萬噸軌道交通用新型合金材料生產線項目,公司擬租賃南山集團15萬平方米土地。
南山鋁業(yè) 5月19日發(fā)布公告稱,根據龍口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文件規(guī)定,將土地使用稅額征收標準調整為4元/平方米,因此,公司與控股股東南山集團有限公司就之前簽署的多項《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》簽訂《補充協(xié)議》。
根據上述補充協(xié)議,公司下屬南山熱電廠及60萬千瓦時熱電機組占用面積為709,966.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的租金由每年3元/平方米調整為每年5.5元/平米;公司下屬南山鋁業(yè)分公司、南山鋁材總廠、10萬噸電解鋁廠、7萬噸碳素廠占用面積共為370,55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的租金由每年2元/平方米調整為每年4.5元/平米。
公司租賃的10萬噸新型合金材料生產線項目占用的56,80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租金由每年2元/平方米調整為每年4.5元/平米;公司控股子公司龍口東海氧化鋁有限公司占用面積為1,176,99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的租金由每年2元/平方米調整為每年4.5元/平米;公司控股子公司煙臺東海鋁箔有限公司占用面積為88,56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租金由每年2元/平方米調整為每年4.5元/平米。
此外,鑒于公司擬進行非公開發(fā)行,所募資金用于建設22萬噸軌道交通用新型合金材料生產線項目,因公司預留地不足,根據項目用地需要,公司與南山集團簽訂了《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》,合同約定南山集團將其擁有的150,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權租賃給公司,用于22萬噸軌道交通用新型合金材料生產線項目建設,租賃費為每年4.5元/平方米,共計675,000元/年,租賃期限20年。
另外,公司定于2009年6月3日召開200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