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中國鋁材信息網(wǎng)
發(fā)布時間:2007/5/25 7:35:41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
GB 5237.3-2004
代替GB/T 5237.3-2000
鋁合金建筑型材
第3部分:電泳涂漆型材
Wrought aluminium alloy extruded profiles for architecture
—Part 3:Electophoretic coating profiles
2004-11-01發(fā)布 2005-03-01實施
發(fā)布單位: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
中 國 國 家 標 準 化 管 理 委 員 會
前 言
本部分表2、表3的部分內容是強制性的,其余條款是推薦性的。
GB 5237《鋁合金建筑型材》分為六部分:
——第1部分:基材
——第2部分:陽極氧化、著色型材
——第3部分:電泳涂漆型材
——第4部分:粉末噴涂型材
——第5部分:氟碳漆噴涂型材
——第6部分:隔熱型材
本部分為GB 5237的第3部分。
本部分是對GB/T 5237.2—2000的修訂,本次修訂將標準性質由推薦性標準修改為條款強制性標準。
本部分自實施之日起,代替GB/T 5237.2—2000。
本部分由中國有色金屬工業(yè)協(xié)會提出。
本部分由全國有色金屬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。
本部分主要起草單位:東北輕合金有限責任公司、廣東興發(fā)創(chuàng)新股份有限公司、廣東堅美鋁型材廠有限公司、佛山金蘭鋁廠有限公司、四川中新高科技實業(yè)公司。
本部分主要起草人:左宏卿、呂新宇、張貴斌、何延豐、吳錫坤、盧繼延、王來定、王文革、李瑞山。
本部分由全國有色金屬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。
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(fā)布情況為:
——GB/T 5237.3—2000、YS/T 100—1997。
鋁合金建筑型材
第3部分:電泳涂漆型材
1 范圍
本部分規(guī)定了電泳涂漆鋁合金建筑型材的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及包裝、標志、運輸、貯存。
本部分適用于建筑行業(yè)用,表面經(jīng)陽極氧化和電泳涂漆(水溶性清漆)復合處理的鋁合金熱擠壓型材(以下簡稱電泳型材)。用途和表面處理方式相同的熱擠壓管材也可參照采用本部分。
其他行業(yè)用的表面處理方式相同的鋁合金熱擠壓型材也可參照采用本部分。
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部分,然而,鼓勵根據(jù)本部分達成協(xié)議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。
GB/T 629 化學試劑 氫氧化鈉
GB/T 1766 色漆和清漆 涂層老化的評級方法
GB/T 1865 色漆和清漆 人工氣候老化和人工輻射暴露(濾過的氙弧輻射)
GB/T 3199 鋁及鋁合命加工產(chǎn)品 包裝、標志、運輸、貯存
GB/T 4957 非磁性金屬基體上非導電覆蓋層厚度測量 渦流方法
GB 5237.1 鋁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:基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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